中国政府对特殊教育高度重视,近年来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,旨在保障特殊教育的发展,确保特殊需要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。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政策和措施: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
颁布时间:1990年通过,2008年修订。
主要内容:明确规定了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,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教育的实施。
重点条款:
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。
各级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教育发展规划,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教育的实施。
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,并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2. 《特殊教育提升计划(2014-2016年)》
发布单位: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计生委、中国残联。
主要内容:提出到2016年,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,视力、听力、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%以上。
重点措施:
扩大特殊教育资源,提高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。
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待遇。
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加大财政投入。
3. 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(2017-2020年)》
发布单位:教育部等七部门。
主要内容: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,提升特殊教育质量。
重点措施:
完善特殊教育体系,推进融合教育。
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。
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,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。
4. 《“十四五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》
发布单位: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民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国残联。
主要内容:提出到2025年,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%,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。
重点措施:
推进融合教育,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。
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化水平。
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加大财政投入。
5. 《残疾人教育条例》
颁布时间:1994年通过,2017年修订。
主要内容: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教育的实施和管理,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。
重点条款:
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。
各级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,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教育的实施。
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,并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6.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特殊教育工作的意见》
发布单位:国务院办公厅。
主要内容: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特殊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,包括完善特殊教育体系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、加大财政投入等。
重点措施:
完善特殊教育体系,推进融合教育。
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化水平。
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,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。
7. 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
发布单位: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。
主要内容:提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,要重视农村特殊教育的发展,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。
重点措施:
加强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建设,提高农村特殊教育质量。
加大对农村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,改善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。
8. 《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
发布单位: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。
主要内容:提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,包括特殊教育。
重点措施:
推进融合教育,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。
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化水平。
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,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。
9. 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
发布单位: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。
主要内容:提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,包括特殊教育学生。
重点措施:
推进融合教育,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。
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化水平。
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,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。
10. 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》
发布单位: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。
主要内容:提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,包括特殊教育学校。
重点措施:
推进融合教育,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。
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化水平。
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,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。